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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消息
| 標題 |
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教學實踐徵選」 |
| 發布日期 |
2019/9/9 |
| 發布單位 |
教務處 |
| 點閱次數 |
121 |
| 詳細內容 |
一、依據本府10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辦理。
二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縣國民中小學。
(二)以學校為單位提出申請報名,可1人或組織教師團隊工作坊,每隊以1至3人為限。
(三)教學實踐徵選為性別平等教育(包含情感教育、性剝削、性暴力性騷擾防治、性平法宣導等)議題,請各校至少送一件。
三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108年10月25日(五)止。
四、收件地點與方式:參賽作品紙本、電子檔光碟等,以郵寄或親送至屏東縣丹路國民小學王雅仙主任收。
五、評選標準:
(一)教學活動與流程:活動安排之適切、教學策略的運用、教學媒體之選用等(30%)。
(二)教學內容完整性:引起動機、教學活動、討論分享等(30%)。
(三)教學成效分析,包含量化與質化之分析(25%)。
(四)教學省思與建議(15%)。
六、評選方式:
(一)聘請相關領域及具性別平等意識之專家學者或教師組成評審團,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創新教學活動設計作品審查。
(二)徵選分組: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、國中組及國中小特殊教育組。
七、獎勵:
(一)特優:各組錄取3件,每位作者嘉獎2次。
(二)優等:各組錄取10件,每位作者嘉獎1次。
(三)佳作:各組錄取15件,每位作者核發獎狀1紙。
八、發表之作品需為未正式發表或未與出版社合作研發之作品,若涉及著作權問題,則取消參與本次活動資格。入選之所有作品經查證已在其他單位獲獎者,除追回獎勵並自負法律責任。
九、凡通過審查並錄取之稿件,作者應授權屏東縣政府教育處收錄編印、發行,並同意全國教師非營利目的參考之無償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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